冲红发票需要什么材料?不重新开票,客户那边才能认证发票?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08-06 21:53:01  评论(/)

我公司4月份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件的途中,快递公司不慎丢失,本月对账时才发现发票丢失。
请问:1、本月重新给开具发票时,得需要冲红,冲红发票需要什么材料。
2、如果不需要重新开具,我公司和客户公司需要出具什么证明,客户那边才能认证发票。

答案: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不能进行冲红处理也不能重新开具发票,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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