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大塘村治安队每天收招工摆摊企业10元管理费被曝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08-16 13:29:13  评论(/)

 南方日报消息    昨日,记者接到私营服装厂厂主龚先生反映称,其在海珠区汇源大街大塘宾馆附近招工每日须上缴10元给大塘村治安队。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塘村时看到,一条临河道路路口挂着一幅写有“招工处”的红*横幅,横幅后的一条街摆满了招工的摊位。横幅旁有一个保安亭,据龚先生介绍,这是管理招工处的治安队办公室。

  据龚先生介绍,这个招工处是自然形成的,他2002年第一次来招工时已经存在。除了大塘外,周边包括赤沙、后滘、沥滘的厂家都在此处招工,每天招工的厂商有200多家。龚先生表示,在本月初,此处成立了一个治安队,要求厂家只能在此处招工,并向来此招工的厂家收取每日10元的管理费用。据了解,由于目前是招工淡季,管理费从15元削减为10元/日。

  龚先生称,其工厂利润十分低,而他现需招7到8个工人,但8月7日开始至今只招到1个人。“在这种招工难的情况下,每日10元的管理费是一种负担。”另一名在此摆摊招工的摊主抱怨,“夏天这里又晒又热,以前下午我们都在旁边阴凉的地方摆摊,现在那么热也不让到别的地方摆。”该摊主随后拿出一张收据,称是治安队发的缴款凭证,“并没有正规的发票”。

  对此,治安队的管理员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招工处由大塘村治保会负责,且得到村委的认同。郑先生称,建立招工处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防止因招工产生的交通堵塞、到处乱张贴招工广告等现象产生,“为防止不法招工,治安队还会对来此处招工的厂家进行身份鉴定”。关于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郑先生表示,关于收费管理处已经咨询过相关物价部门。

  对于提供的票据没有盖公章的问题,郑先生称,这是由于招工处的建立比较仓促,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完善。其还表示,发票已经在办,“只是办理程序进行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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