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教授张俊杀人被判死刑并赔40万元,张俊不服已上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09-26 15:34:11  评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俊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虽当庭认罪,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依法应予严惩。
  在此案中,李长江的亲属提出了赔偿152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其中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由于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因此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死亡赔偿金等4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俊不服判决,目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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