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奔门:1千块何以让一家四口*体步行上街求助?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11-29 15:52:30  评论(/)

  如果不是出于万般无奈,恐怕谁也不会放弃基本的廉耻底线,行这般全家上街*奔求助的惊世骇俗之举。所谓“人穷志短”,区区1500元医疗费就脱去了一家人的道德遮羞布,同时也伤尽了社会的体面。由此可见在生存困境之下,人的道德理*显得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和苍白无力。

  回过头来看,如此另类的弱者姿态同类项其实并不鲜见。比如53岁的重庆农妇吴远碧因为掏不起医药费,竟用菜刀剖开了自己的肚子,放出腹部积水自医,震惊世人;再比如,北京身患严重再生障碍*贫血的李某为了获得免费治疗保住*命,故意持刀抢劫,所谓“保命式犯罪”。这种名叫“全家*奔”或者名叫“挥刀自剖”又或者名叫“保命犯罪”的弱者行为艺术,以一种直观的姿态将弱势者的悲哀与孤独阐释得淋漓尽致、纤毫毕现。

  我们很难指责医院方面的“冷酷无情”,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作为一个独立运营的经济单位,不可能因为患者家贫就免收医疗费。而纵然是因为“全家*奔”引发社会关注和有关部门介入,医院同意减免剩余治疗费,也不意味着今后所有弱势者都能得到减免费用的待遇。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我们的医疗制度体系中缺乏面向弱势者的“特事特办”的专项救治制度设计。[!--empiresxp.page--]

  就医是一种不可控的突发行为,医疗费用的多寡不是由患者所决定和能控制,当因为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远远超过部分贫困患者的承受支付能力,在医院与患者的“沟通”下,这种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就应该及时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全家*奔”是医院逼迫的结果,不如说是一种“制度*羞辱”。

  任何社会中,总会有自救能力微弱的困难群体,故而,社保体系在现代社会才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保障所有公民(主要是穷人)的基本生命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的责任。事实上,政府有责任对每一位看不起病、面临生命威胁的公民实施救助。但政府对于公民的及时救助,需要一种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实现。因此,我们期待“全家*奔”的道德自虐*自救,在引发舆论关注的同时能倒逼促动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和构建。(来源:四川新闻网,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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