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爆炸案始末,长沙国税局爆炸案始末回顾:刘赘衡照片,刘赘衡个人资料!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12-30 06:44:02  评论(/)

        长沙国税局爆炸案是指2010年7月30日下午4时15分左右,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的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发生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发生爆炸的三楼办公室严重损毁。

事件简介 

   爆炸案时间在2010年7月3016时15分左右,位于长沙繁华闹市区的芙蓉区恒达路的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在现场看到,爆炸现场周边玻璃碎屑满地,在路灯照耀下闪闪发光。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几乎所有的铝合金玻璃窗都被震碎,被炸飞的不锈钢防盗窗收集了一卡车。整栋税务分局办公大楼,只有刑警勘查现场的手电筒灯光偶尔从被炸毁的窗口透出亮光。2010年7月30日晚10时40分,长沙警方通报,此次爆炸已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伤者已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目前,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现场勘查各种迹象显示此案系人为制造爆炸所致,警方已作为爆炸案立案侦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初该税务分局正在会议室开会,行凶者拿着炸药扔进会议室的会议桌下,当场造成2人死亡,14人受重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两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送往湘雅医学院附二医院进行治疗的是40岁左右的女税务员李艳(音),截至晚上10时,她已接受截肢手术,目前脱离生命危险。[!--empiresxp.page--]
 
   事故发生后,长沙市委、市政府、湖南省公安厅相关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部署抢险救援工作。长沙市公安机关也迅速调派警力到现场全力处置。

  晚9时许,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外宣布,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对这起爆炸案立案侦查,现已确认该案系人为制造爆炸所致。

昨天,长沙举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对刘赘衡等15名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图为国税局爆炸案主犯刘赘衡。

        “国税局爆炸案”凶手刘赘衡、“教务处长命案”凶手申晓彬、还有故意杀人的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昨天上午,长沙市举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刘赘衡等15名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上述罪犯在宣判执行大会后伏法。

  昨日上午,湖南大学北校区体育馆内座无虚席,来自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旁听宣判执行大会。[!--empiresxp.page--]

  大会开始,15名被告人被法警陆续带进湖南大学北校区体育馆。有些被告人四处寻找家人,有些被告人始终低着头,而有些被告人则神情木讷地望着远处。

  据了解,此次被宣布执行死刑的均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爆炸犯刘赘衡2010年7月30日下午,在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103万余元财产损失。

  另外,故意杀人犯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申晓彬,故意杀人、抢劫犯李想,爆炸犯黄友*,抢劫犯雷冠兰、刘汉泉、严磊、刘佳、谢麓明等均在此次执行死刑之列。

  长沙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正贵强调,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犯罪,必须坚持重拳出击。

  会上,当刘赘衡等几人听到自己即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命令时,双腿不停发抖。记者全欣 通讯员王力夫

  案件回顾一 国税局爆炸案4死17伤

  受害者坐轮椅流着泪旁听庭审

  本报长沙讯 2010年7月3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一声爆炸巨响之后,刘赘衡,这名衡阳男子引起了全国关注。公安部发出红*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人民币缉拿犯罪嫌疑人刘赘衡。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将刘赘衡抓获。[!--empiresxp.page--]

  2010年11月,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看见在开庭时,一名女*受害者坐着轮椅被推进法庭,还有受害者拄着拐杖缓慢走进来,流着泪旁听庭审。

  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30”刘赘衡爆炸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亏本,怪罪于长沙某装饰五金批发部陈某某、彭某某及其下属。刘赘衡向彭某某“索赔”未果,于是找到了在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要求给予补偿。“索赔”无望,刘赘衡产生制造爆炸炸死彭某某之子及东屯渡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达到报复目的的念头。

  2009年10月,刘赘衡在湖南郴州永兴县认识了刘检,谎称购买炸药炸山建房,要刘检帮其购买雷管和炸药。刘检找到李孝,私自违规从李孝手中购得电雷管和炸药,再卖给刘赘衡。2010年6月,刘赘衡从广州来到长沙,租住在芙蓉区荷花园社区民房内,自行组装了炸药装置,并携带炸药装置多次到国税东屯渡分局,伺机实施爆炸未果。同年7月30日下午,刘再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该税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下午16时39分许,刘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某、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伤。刘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empiresxp.page--]

  法院宣判,被告人刘赘衡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大楼爆炸惨案,造成4死17人受伤、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全欣

  案件回顾二 15年前因留级杀害教务处副处长及其女儿

  两年前在深圳一物业公司做保安时被抓

  本报长沙讯 申晓彬,邵阳人,35岁,体形微胖,眉宇中一颗黑痣很醒目。申晓彬是湖南某高等专科学校94级学生。1996年9月,因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决定留级。9月3日晚7时许,申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衣服放进牛仔旅行包,敲门进入校教务处副处长刘某家。在要求刘帮自己处理留级的事情被拒绝后,申朝刘胸部刺数刀。随后,又将呼救的刘的9岁女儿砍死。

  申晓彬在学校大门口乘坐的士逃离,后乘火车到了湖北、广州、深圳,制作假身份证。到了深圳,他在一物业公司做保安。2009年,申被警方抓获。经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申晓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申晓彬在昨日的宣判执行大会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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