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逼卖*,秦星周军辉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2-02-24 08:35:0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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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被逼卖*案6年还未判决 母亲坚持上高到底

        近日,媒体曝光了湖南11岁幼女被逼卖*一事,引发了无数网友的广泛关注,据称,幼女被逼卖*上百次甚至染上*病,而被告却宣称“谈恋爱”,网友纷纷表示歹徒令人痛恨,而对于幼女母亲泣血以死相逼为女儿讨公道,维权路异常艰难……

  昨天,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被迫卖*案在永州中院二审开庭。案件审理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庭审过程中,多名被告对多项主要犯罪事实改口否认。据参与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公诉人朱敏总结时斥责被告“认罪态度不好”。

  11岁幼女被迫“接客”

  2006年,11岁幼女丽丽(化名)被朋友周军辉骗*并被胁迫卖*,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当年12月的一天,还遭四人轮*,并被拳打脚踢。丽丽母亲唐娟救出女儿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才立案。此案后来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几年中,此案先后在经历一审、二审后被发回重审。[!--empiresxp.page--]卖*女图片:逼迫少女卖*,休闲中心老板娘被判死刑。[/!--empiresxp.page--]

  就秦星在看守所内救人立功一事,被救人周兰兰现身表明,此事并没发生在自己身上。2月21日,周兰兰(左)查看所谓的现场图片,并陪同唐娟住在小宾馆里。记者李丹摄

  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休闲中心老板娘和周军辉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丽丽20万元。

  但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被告翻供 漏洞百出

  昨天二审开庭时,法庭外安保措施特别严格,除法警外还有不少特警。由于被告人异地关押,开庭时间推迟了近一个半小时。

  开庭前,参与庭审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实名爆料称:“冷水滩看守所为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一审被判处死刑)出具秦星制止同监周某自杀的立功材料,并附有值班干警的证明。经查:周某并无自杀行为,该立功表现材料完全是伪造。永州中院在第二次重审判决中已经查实,但至今无任何人受到追究。”甘元春还告诉本报记者,看守所为死刑犯造假的立功材料已在此前的判决书中予以确认。[!--empiresxp.page--]谈恋爱被逼卖*,女生谈恋爱被强*![/!--empiresxp.page--]

  对于昨天的庭审过程,甘元春告诉记者,多名被告对一些主要犯罪事实不承认。“比如,将丽丽拐去的被告,现在宣称是谈恋爱,可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了半天。另外,对于其中的打人情节,在检察院、公安局提审时,他们都承认了,但昨天庭审也都不承认打人了,但是耐人寻味的是,他们都能证明别人打了人。”

  事发(2006年10月-12月)

  年仅11岁的乐乐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

  短短3个月内,她被迫卖*100多次。

  一审(2008年6月6日)

  一审判决:秦星犯组织和强迫卖*罪,周军辉犯组织和强迫卖*罪、强*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再审(2009年2月11日)

  2009年1月,唐娟认为所有人都该判死刑,被告人亦提起上诉。2月,法院重审后,再次做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后,此案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empiresxp.page--]谈恋爱话题,谈恋爱技巧,谈恋爱要做的事,谈恋爱说什么?[/!--empiresxp.page--]

  重审(2010年12月23日)

  此案再次开庭。唐娟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4万元,并请求判处7被告死刑。

  184万元索赔,包括乐乐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主角:乐乐

  11岁前,她天真烂漫,笑容总挂在脸上,喜欢画画,爱弹琴。

  11岁后,她沉默寡言,不再画画,经常叹气,总在噩梦中惊醒。

  她叫乐乐。她和她的母亲,等这场判决,已等了将近6年。

  备受关注的“永州少女被迫卖*案”于21日上午9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empiresxp.page--]幼女被轮*,乐乐案审判6年未果[/!--empiresxp.page--]

  2006年10月,时年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被不法团伙强制卖*并遭受轮*案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详见本报2010年12月24日A15版和2012年2月21日A07版),至今已经近6年,先后历经1次审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次发回重审,其案件的特殊*和时间跨度极为罕见。

  而本次开庭重审更出人意料,不仅7名犯罪嫌疑人再次集体翻供,而且竟爆出原告律师指称羁押嫌疑人秦星的冷水滩看守所为秦星出具虚假“立功”证明,企图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逃避死刑的惩罚。

  此案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庭审现场

  公诉人指斥犯罪嫌疑人

  “以抵赖逃避法律责任”

  庭审从21日上午9时开始,直到下午4时结束。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遣朱敏担任该案公诉人。朱敏陈述了秦星、周军辉、陈刚等7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和他们上诉的理由后,指出:“被告企图以抵赖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其上诉理由不成立”。7被告系团伙犯罪,其犯罪行为之恶劣、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之严重令人发指,要求法院依法重判。[!--empiresxp.page--]永州少女被迫卖*案,柳情缘*窝被捣毁![/!--empiresxp.page--]

  原告乐乐的委托代理人、三湘华声法援团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律师,对(2010)永中刑一初第55号判决提出抗诉理由:“被告陈刚是这起共同犯罪的重大案件的主犯,他是首要分子,是‘柳情缘’这一*窟的老板,中院将他列为第三被告人,判处其无期徒刑,属典型的量刑畸轻,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刘润被判处无期徒刑是量刑过轻,现有证据证明刘润是陈刚、秦星、秦军犯罪集团的成员,是打手;他伙同4人以最残忍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了轮*、暴力、胁迫、醉酒等手段,手段之残暴,在全国罕见,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是重罪轻判,秦斌在犯罪时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灌酒,犯罪后潜逃时间最久,被捕后拒不认罪,应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蒋军军身犯数罪且均是暴力犯罪,同时也是累犯,应依法判处死刑,中院判其无期徒刑属重罪轻判。”

  除此以外,甘元春与胡益华律师还就原判民事赔偿20万提出抗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处7被告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45011元。

  7名被告再次集体翻供

  庭审爆出看守所涉嫌做假证

  整个庭审中,秦星等7被告始终昂着头,除秦星外,陈刚等6人均不时露出微笑。

  被害人乐乐没有出庭,她母亲唐娟(化名)因怕她受不了刺激,没有告诉她开庭的事情。

  整个庭审过程,唐娟一直在不停地流泪。

  与第三次开庭一样,7被告均对曾在公安局、检察院侦查、复核案件期间和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所陈述的案情都提出否认,再一次出现集体翻供。尤其是被告秦星,其诉讼代理人称,秦星在冷水滩区公安局看守所关押期间,同监人员周兰兰自杀被秦星救下,秦有立功表现,请求法院给予量刑考虑。[!--empiresxp.page--]构成伪证罪的主体有哪些?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作伪证的法律责任![/!--empiresxp.page--]

  原告律师胡益华驳斥:“冷水滩看守所及其干警出具的是虚假立功材料,严重影响了案件审理,其出具伪证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请求法庭核实。”

  冷水滩区公安局看守所及其干警为何涉嫌为一、二审判决的死刑犯秦星做伪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被告秦星向法庭出具的立功证明材料有3份:一份是冷水滩区看守所出具的《关于报请对在押人员秦星依法从宽处理的报告》,报告陈述:“2007年6月12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秦星和汪婷发现周兰兰用一件囚衣一头挂在放风场的钢网上,一头套住自己的脖子,双脚已离地,正在实施自杀,她俩立即上前制止了周兰兰的自杀行为……”这份报告盖有冷水滩公安局的印戳;另一份是值班干警唐爱国证明秦星和汪婷救人立功的陈述材料;第三份是13名同押人员签字证明秦星和汪婷救人的“事实”。

  庭审结束后,唐娟向记者出具了法院查实“秦星立功”是伪证的材料《(2010)永中刑初一字第55号判决书》,该判决书记录:“经查,根据2007年6月12日17时46分左右监控录像(指冷水滩看守所)显示,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同监人上吊自杀,且现场(指冷水滩看守所)不具备上吊条件,经找当事人调查,当事人否认上吊自杀行为,而秦星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有悖于相关法律规定……”

  场外调查

  “被自杀”妇女否认自杀

  称秦星立功是伪证

  21日下午,记者设法找到了“秦星立功”事件的关键人周兰兰。[!--empiresxp.page--]周兰兰没有自杀,秦星立功表现系伪造![/!--empiresxp.page--]

  现年48岁的周兰兰系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农妇,因为儿子在某医院治疗中导致瘫痪,她一直为这起医疗纠纷上诉,被当地有关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7年5月22日关进冷水滩看守所。

  周兰兰告诉记者:“我儿子的冤情没洗清,我为什么自杀?我与秦星关押在一起期间,我从没有过自杀的念头,更没有这种行为。秦星和汪婷立功救我,纯粹是伪造的!检察院和法院找我调查时,我都这么说的。”

  既然当事人周兰兰否认自杀,那么秦星和汪婷立功救人的虚假证明是如何炮制出来的呢?这中间是否存在幕后交易?法庭出于慎重考虑,没有采信有关方面出具的立功证明。

  6年1判3重审究竟说明了什么?

  此案从2006年10月起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至今已经近6年,先后历经1次审判,2次重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次发回重审,其案件的特殊*和时间跨度极为罕见。难道这一次次审判是为了追求最准确的法律量刑吗?

  此前,《新民周刊》披露:该案7名被告在当地有着一张复杂的权力、关系交织的网络,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何频是柳情缘休闲中心老板陈刚的同学兼铁哥们,该案案发后调到接里桥派出所任职;而秦星的哥哥秦爱群系原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后调任永州市公安局;何频与秦爱群又是翁婿关系;还有人称,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检察院当领导。冷水滩区看守所出具的立功证明,是否属实令业内人士颇为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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