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没全部家产赔付受害人,父母或及监护人判无期徒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常青藤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2-06-13 17:35:16  评论(/)
强烈建议恢复“连坐法”,未成年子女及青少年犯罪,父母及监护人负有连带责任。针对此类恶*案件,应不论年龄大小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抄没全部家产赔付受害人,父母或及监护人判无期徒刑!!!
妈的,我除了想骂人还是骂人,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有能力治理国家的都被废掉了,留下这帮庸官,连几个小流氓也管不住,哎,可悲吗,可叹,也更可怜这个女孩了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