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原来发过的帖子,在这里重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更多的人清醒

法律法规网 作者:常青藤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2-06-14 08:46:51  评论(/)

这是原来发过的帖子,在这里重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更多的人清醒:30多年的强制计划生育,带给社会和民族的不仅是民族繁衍难以为继、人口比例严重失调(5000万光棍)、社会未富先老养老无望,对现在社会更直接的后果是毁灭社会应有的对生命的尊重和人与人之间的善良,使社会突破了最基本的人伦底线!计划生育的恶本质上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当一个母亲怀上自己的孩子时,当这个孩子在母亲最温暖最安全的子宫里生长时,生命就已经诞生并开始成长。在3、4个月大小时,已初具人形;7、8个月大时,已四肢健全头脑长成。而这时一个叫计生的条例却可以“依法”剥夺这个孩子的生命!一个最基层的寄生员就可以随意杀死这个母亲怀里还没有出生的他母亲的最爱的宝宝!

      如果一个社会对最需要保护的怀孕的母亲和未出生的婴儿都可以任意对待并肆意剥夺一个最脆弱的婴儿的生命、如果一个最基层的寄生员就可以判决一个生命的生死、如果一个社会还把这种行为视为“合法”并定位为“基本国策”、如果这种行为还在社会的最基层肆意横行,如果一个最基层的寄生办还可以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肆意搜刮“社会抚养费”而置孕妇和婴儿的起码生存和营养得不到保证而自肥,你还希望这个社会有善良、正义、阳光、快乐······哪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哪么小悦悦被车轮碾压而13个人不去施救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别的恶法降临你我头上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