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灵照寺方丈释永修遇害,僧众和其亲属整理遗物时发现,其个人留下400余万存款和20余万的债权单据。释永修女儿认为,她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要求灵照寺归还,但被拒绝。6月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寺庙方认为,释永修出家数十年,实际上形成了脱离家庭的一种契约关系,其“女儿”与释永修互称方丈与施主,并非父女关系。而释永修女儿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宗教信仰可以改变亲属关系。
@般若paramita:首先要搞清楚,方丈的钱来自哪里那都是信众的供养!!!俗话说: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所以此钱应用于慈善事业。如今的寺院已不清净,出家人竟为财上法庭,佛祖一定伤心担忧:慧命如何延续?这真是一个“坏”的世界!
@瞿绪标:听说寺庙很富有,几亿、几十亿、上百亿存款不等。朋友为一个寺庙理财,投资开发房地产。晕倒!为什么和尚不用这些受捐的钱去行善、救济穷人呢?有信仰的和尚不如没信仰的老板?
@九度小师太:这400万遗产到底是他个人财产还是只是寺院财产,他只是代为打理?按理说,出家人不该有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