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9时,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针对“海葵”可能造成的损失,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民政部门以及中央救灾物资合肥、福州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6日上午,上海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级应急响应,上海将于7日联合浙江、江苏、福建、安徽、江西省气象局启动第一批区域加密观测,做好台风防御的区域联防联动。
农业部6日下发关于做好“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港内伏休渔船及养殖渔排,维护渔港设施和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