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于2003年3月份见诸报端,一些当地媒体还做了报道,颇有影响力。而张艺谋宣布开拍宣传片是同年7月份的事,当宣传片发布后,许多朋友去问鲜琦:“怎么你写的东西被拍成宣传片啦?”当他看完这则宣传片后,坚定地认为张艺谋剽窃了他的思路和创意。
“第一、《新桃花源记》讲述的是一个外国人游览成都的故事,而宣传片则改成了一个男人为了探寻奶奶的故乡成都而来。都是通过第三者的眼睛来描绘成都。”
“第二、文章中洋人因为惊叹于成都的美景而用照相机拍下;而片中男主角一直都在用手中的DV记录旅程。”
“第三、原文中有一段情节是洋人难辞成都人的盛情,决定留下暂住,并告知家人说要再呆一段日子;而片中男主角在成都游览了一段时间后,告诉奶奶自己要再感受几天。”
“第四、文章中的‘锦城迷人暂难归’到了片子中变成了‘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这样的大白话。”
“第五、片子中的都江堰、杜甫草堂、青城山等景点在文中一一提到,甚至文中‘品茗’、‘饮酒’、‘川菜’、‘川剧’片子里面都有展现,完全是按照文章照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