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安康交警这种十分宽大的“警告处理”方式,究竟是针对所有车辆的普遍执法风格,还是仅对个别车辆的特殊待遇?为此,笔者专门登陆安康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查询系统,随机选择当地牌号尝试查询了一番,遗憾地发现,在其他车辆身上,“免交罚款”非常罕见。
进一步追问,对“陕G00000”的违法行为“警告处理”是否有依据?根据网友曝光的信息,对照相关法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陕G00000”被免罚款最多的两种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是1303和1039,所对应的内容分别是,“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依据《公安部交通违法代码详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93条,对它们的处罚标准分别应该是,“扣3分,处20至200元罚款”和“处20至200元罚款”。显然,这并不属于“轻微”的范畴。如此看来,安康交警的“宽大处理”更加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