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发布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基教、纪监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株洲、衡阳、娄底等地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攸县一中、衡阳市一中两所省示范*高中在省教育厅的三令五申之下仍然顶风违规补课,省教育厅决定对其进行停牌一年,并立即通报全省。同时对攸县教育局、衡阳市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
凡省示范*高中违规补课的,一律先停牌后处理,追究校长行政责任;学校当年综合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非省示范*高中违规补课的,对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分。凡公办学校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职称评聘等资格;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解除教师聘任合同,甚至直接取消其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