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曾制造火灾27岁毒贩死刑图片临死前惦记父母

法律法规网 作者:蓝蓝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3-06-26 15:44:1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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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知道毒品的危害。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主动或者被动的被毒瘾所控制。毒贩更是不道德的暴利赚钱。在我国对毒品明令禁止。一旦涉毒超过规定就会被执行死刑。6月19日上午11:07分,一声枪响。27岁的毒贩刘明(化名)结束了他短暂并罪恶的一生。刘明临刑前,记者与他进行了一次对话,在他人生的最后4小时里,面对家人、爱人和朋友,这名年轻的毒贩有太多遗憾和悔恨。他说:“如果人生再有一次选择,我会选择平淡。”图为6月19日,安岳县看守所,押赴刑场的一刻,刘明突然变得亢奋,跳起来对着亲友大喊:“帮忙照顾我妈和老汉儿。”。

刘明是家里的独生子。自从他进入看守所,虽然知道儿子判了死刑,但父母依然不停给他写信,每个月定时给他寄去1000多元的生活费。二审时,是他之前最后一次看到父母,才短短两年时间,他就看到父母苍老很多。6月19日,安岳县看守所,押赴刑场的一刻,刘明(化名)跳起来托付亲友照顾好父母。

刘明在安岳和成都,都建起了制毒场所,地点都选在靠近闹市的住宅。2010年5月9日凌晨,正在制造冰毒的刘明顺手将烟头扔到了装有红磷的容器里,一下就燃了起来。在消防救火时,刘明还在远处看了会才逃走。“火燃得快,又是别人睡觉的时候,如果消防再不来,我也会报火警。”过了不到两个月,刘明就被抓获。经统计,在刘明的制毒场内,共发现了两万多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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