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姚宁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姚宁均表示没有异议。他告诉法官,案发当天因为急需用钱,想到以前常到张女士处买电脑,觉得张女士一定很有钱,所以准备了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前往张女士家。“因为是熟人,所以我按完门铃她就开门了。”当晚9点多,姚宁进入张女士家后,开始同其聊起电脑,眼看到了晚上11点,姚宁坐不住了,掏出匕首威胁张女士把钱拿出来。“她当时叫了一声,我怕招来别人,一着急就拿刀朝她身上扎了过去,具体扎了多少刀记不清了。”姚宁行凶后,从衣柜里找出一套干净衣服换上,并带走部分财物。
回避作案动机
昨天庭审开始时,公诉人问姚宁为什么要实施抢劫,原本表现平静的姚宁沉吟片刻,突然有些激动地回答:“我就是缺钱,我就是想去一趟广西,看个朋友,这个很重要吗?”公诉人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其作案动机,因此希望姚宁能如实回答。此时姚宁面无表情地说:“我就是想去看个朋友,没有想要伤害被害人,谁想到她一声尖叫,我很害怕才拿出匕首。”
而检方随后出示的证据显示,姚宁是要去广西看女友。姚宁女友的证言显示,她同姚宁已交往了一段时间,案发前,她一直说自己是在广西的一家洗浴中心工作,实际上就是从事卖*活动,姚宁得知真相后,曾和女友发生激烈争吵,吵架后没几天,其女友便因从事卖*活动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姚宁得知后,急于筹措路费前往当地看望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