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飞言论失当或违反治安处罚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3-07-25 11:33:11  评论(/)

名人要注意言论,不能因自己的言行引起人们的恐慌和影响社会秩序

在首都机场爆炸案还处于大众热点关注时,发布这样有关实施爆炸的言论,涉嫌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甚至于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微博上的发言,不能随意扬言实施爆炸,这会引起人们的恐慌,造成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

不过,在发了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这条微博之后,吴虹飞似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的数小时,又发了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这应该是对前一条微博作出的更正和解释,也是认识到前一条微博的错误。

吴虹飞,侗族,幸福大街主唱,作家,记者。出版《小龙房间里的鱼》《阿飞姑娘的双重生活》《征婚启事》《恋爱日记》《木头公仔》伊莲》《再不相爱就老了》,访谈录《这个世界好些了吗》《娱乐至死》《名流》等10本文集。出版3张唱片《小龙房间里的鱼》(2004)《胭脂》(2008)《再不相爱就老了》(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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