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污染天气即II级预警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及时发布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清扫,洒水作业,严控道路扬尘;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污染减排措施:对排放烟尘、粉尘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焦化、钢铁、建陶、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必须全部覆盖;公务用车减少30%出行;严禁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
严重污染天气即I级预警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市民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外,施工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车辆运力投放,增加发车频次,保证市民出行便利。
采取强制*污染减排措施:对所有废气排放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停产措施。城区内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和洒水频次2次以上。公务机动车和黄标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等餐饮业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