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牧琳*心基金会成立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3-09-29 14:02:17  评论(/)

聊城牧琳**心基金会成立

本报讯 9月26日,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揭牌成立,基金会原始资金由聊城市财政资助100万元,社会各界捐赠100万元,资助对象包括贫困学生、医疗工作者、贫困患者、社会福利机构等。

1999年,牧琳爱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后定居山东阳谷县安乐镇刘庙村,为贫困的人们爱心义诊、慷慨解囊,为当地捐资助学、修路植树,支持农村发展,是我省首位因“特殊人才”事由获得我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友人。

牧琳爱女士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搭建起了一座中美民间友好交往的桥梁。为传承和弘扬牧琳爱女士伟大的慈善精神,增进中美友谊,推动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今年5月17日,中共聊城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成立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由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发起,聊城市民政局具体运作,成立了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筹委会。

筹委会起草了《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章程》(草案)。《章程》(草案)比较全面地表述了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的*质、宗旨、任务;理事、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经费来源等方面的内容。报请聊城市民政局初审后,又经筹委会多次讨论,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提请会议审议的《章程》(草案)。

按照《章程》有关要求及聊城市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筹委会提出并经聊城市民政局同意,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拟由20人组成,设监事1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和财务部两个办事机构。理事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代表*,热心慈善事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务实精神。由原聊城市人民政府咨询张延安同志担任基金会理事长,美中关系基金会主席罗玲女士及牧琳爱二女儿索菲娅等担任副理事长。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和程序,筹委会于今年6月17日正式向聊城市民政局提交了申请成立报告及有关材料。经过研究,9月26日聊城市民政局正式批复,同意聊城市牧琳**心基金会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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