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注册资本缴付限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两年内注册资本缴足。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数量达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只要符合条件,企业根据需要既可以申请设立冠“山东”也可以申请设立冠“聊城”行政区划的企业集团。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非首次在我市设立公司,不再提交公证、认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免予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对部分生活便利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可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放宽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条件。对内容相同的户外广告,实行“一地登记、全省发布”制度。
7个支持
支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连锁经营、支持筹建重点项目的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支持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和发展,提高我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支持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规模化发展、支持农村(社区)集体资产量化成立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农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1个下放
实现“1个下放”,即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注册资本300万元(含)以下的自然人投资企业的登记权限下放至分局。
9条措施强化监管
简化企业年检材料和程序;慎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细化量化处罚种类、幅度、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管执法的信息化支撑,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