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Hero微博与张艺谋闹翻:我硬要说你没有超生你却卸磨杀驴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3-11-26 11:39:59  评论(/)

陈剑微博截图

陈剑微博贴出的自己与妹妹陈婷的照片对比照

今年5月,著名导演张艺谋被曝曾有四个妻子七个孩子,被网友们笑称“葫芦娃的爸爸”。虽然张艺谋本人一直回避此事,但涉及其中的江苏无锡计生委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事情过去数月,本已经被大众逐渐淡忘。

昨天有微博认证为“南通英雄电影策划有限公司制片部导演”的网友“陈剑-Hero”(以下简称“陈剑”)自称是张艺谋“超生”事件的唯一新闻发言人,并针对该事件发表了《张艺谋发言人致媒体的公开信》,称张艺谋与陈婷的三个孩子都不算是“超生”。

网友自称“大舅子”,为张艺谋“开脱”

“陈剑”在长微博中首先解释了为何要发公开信,“媒体炮制张艺谋与四个女人生有7个孩子,从表面上看是‘超生’,但实际上是在陷张艺谋于重婚罪,属刑事案件。”随后,“陈剑”又否认是张伟平因分家而抹黑张艺谋。

“陈剑”还自称是“张艺谋的大舅子”。在张艺谋“超生”一事上,“陈剑”称“家事还需家人处理”。在“陈剑”的口中,张艺谋早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前便与陈婷登记结婚,三个孩子分别叫一男、一丁、一娇。并认为这三个孩子都不属于超生:“按计生旧政,只要第一个孩子配戴眼镜,算有视力缺陷,第二个孩子就不算超生,按计生新政、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就可合法生二胎,因此小女儿也不算超生。”最后,“陈剑”反问称:“张艺谋为陈婷及孩子在无锡买了房子、上了户口,上千万的房子都买了、跟公安户籍的事也办妥了,难道计生委的经济账解决不了?”

 张艺谋工作室微博举报其“冒充亲友”

昨天,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张艺谋工作室所在的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赵先生。

电话中,对方表示:“我不知道你讲的是什么事情,我还没有看到相关报道。”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说:“对于他(张艺谋)的私事,公司这边统一口径,不方便透露。”他表示张艺谋导演目前正在拍摄电影《归来》,“我只能告诉你他正在拍戏,这个戏目前还没有拍完,其他事情我不能告诉你,希望理解。”

昨天晚些时候,张艺谋工作室的官方微博@艺谋工作室在微博举报“陈剑”冒充亲友。后微博方面经调查,认定“陈剑”的行为构成“冒充”,并做出删除“陈剑”虚假个人介绍的处理决定。但截至记者发稿,陈剑微博上的个人介绍“陈婷的哥哥、三个孩子的舅舅”仍未被删除。

遭张艺谋工作室举报之后,“陈剑”于昨晚7点半左右更新一条长微博。文中写道:“你说我冒充亲戚?我大舅子身份取决于你跟陈婷的结婚证,你们有证我就是、你们无证我就不是!你们到底有没有证?……你看好了,不是我在逼你,是媒体在逼你!该做的我都做了,你也看到了,我都尽力了,我硬要说你没有超生,我横眉冷对千夫指,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这么多人在骂我,原本挨骂的人是你,我在替你扛!我就这么点儿本事!关键时刻你卸磨杀驴!你有种!你自己把跟陈婷、孩子的事向媒体说清楚吧。”

陈剑声明:

一夜没睡着,之前我在想张艺谋该怎么收场,被亲人背后捅了一刀,我感到很痛,我似乎醒了,我只能考虑自己该怎么收场了,因为他即便收不了场又能怎样?60多岁的人了,该有的他都有了,但我还年轻,我不能就这么被他给毁了。

做的都是不要脸的事,最后让我跟着不要脸,没有人愿意做私生子、我是、孩子也是,没有人愿曝家丑,尽管我是个要脸的人,但我有选择吗?我的名字叫陈剑,1977年12月14日出生于江苏南京,我跟陈婷系同父异母亲兄妹。大家可以看我今年7月的口述预告片,仔细听我讲述跟陈婷的亲戚关系,讲到关键处我只说“是陈婷家族里的一个人所生”,讲到父亲时我心灰意冷,我之所以遮掩,那是顾及父亲及陈婷的面子,因为这是全国范围内的新闻传播,我不能离间父亲的夫妻感情,同时也不光彩。

2002年12月29日《扬子晚报》记者冯海青发表的一篇题为《英雄》最早盗版者道歉“盗版公司”只为好玩的文章批露“18岁的林(凌)姓生母生下他(陈剑)后就托给了养父母。他(陈剑)称自己25年来一直过着自卑的生活,曾自杀过一次……”。

养父当年是南京钢铁厂的职工(大我34岁)、养母是计生办主任(大我32岁),他们终身未育,也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14岁那年,养母亲口证实我系抱养,17岁时我通过南京钢铁厂的老职工找到了亲生父亲,也就是陈婷的父亲。我亲生母亲姓林(凌),跟父亲的年龄相差几个月,这是我在父亲口中得到的唯一线索,生下我后彼此分手不再往来,后来父亲重组家庭生下了陈婷。

我是个私生子,我的户口上不了陈婷家的户口簿,陈婷的母亲不喜欢我,同时我跟父亲也没有建立起父子感情,我只跟陈婷有接触。民政局发不了《舅子证》或《亲戚证》,让我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我想只能拿我的照片跟陈婷的照片作比对,看看我们是否有兄妹相,还有就是DNA检测。

除此之外我能提供的就是自己跟张艺谋电影作品的四个重要吻合日期,因为我是他的策划。分别是:

一、《英雄》首映与我生日同一天(12月14日);

二、《英雄》公映与我元配妻子生日同一天(12月20日);

三、《英雄》音像正版商枪版首发与我们的结婚登记日是同一天(1月11日);

四、《山楂树之恋》公映与我女儿生日是同一天(9月16日);

我跟《英雄》的三个日期《成都商报》记者陈舸帆可以证实,2004年他来南通采访我,对我的身份证件都一一进行了核实,同时也询问了南通《江海晚报》记者黄俊生,都是在公安、法院确定三个日期无误才敢刊登上报的,记者们可以向他《成都商报》陈舸帆求证。至于我女儿的生日,微薄认证是真记者的,我可将女儿身份证号码通过微博私信发给你们,你们记者应该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查询。

1214 1220 111 916 大家数一数14位数字,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更何况我还是经媒体证实的《英雄》电影炒作人。需要声明的是,我的舅子身份还在于张艺谋与陈婷的结婚证,他们有证我就是、他们无证我就不是,所以这些真得张艺谋亲口证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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