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前妻婚内借钱5万,离婚后拒绝还钱,男子欲起诉(2)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4-01-10 12:02:09  评论(/)

对于张女士的辩解,武先生认为,既然打了欠条,那么这些钱就是借给对方的,而不是赠予,“不然,夫妻之间还打欠条干什么?”武先生说,既然对方拒绝还款,那么自己决定走法律程序追讨欠款。

律师

欠条受法律保护 夫妻间也不能儿戏

到底张女士该不该还给武先生钱呢?对此,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陈海强律师认为,张女士向武先生借款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借款应认定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现双方夫妻关系已经被依法解除,张女士应当归还5万元的借款。

“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问题的规定为:有协议的从其协议。因此,即使借款发生在张女士和武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就表示双方对部分财产归属作了书面约定。这5万元应认定为武先生的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陈律师解释。

陈律师提醒,打婚内欠条应慎重。夫妻之间相互借款打欠条,有的是认真的,有的是开玩笑,但无论哪种情况,打欠条之前都应当谨慎,考虑好后果,因为一旦双方感情不和发生重大分歧或者离婚,这些看似玩笑的欠条,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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