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春生逃跑后,蒙城县纪委调查组持函到蒙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了“涉嫌违法违纪报送报备依法不准出境人员”手续。
张春生觉得他的逃跑让蒙城县纪委很被动,作为一种党内的纪律调查,因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移交检察院立案,也没办法动用公安机关对他展开追逃。
与孙同林的说法不同,身为法官的张春生认为,他一直以为被问话的过程是“双规”,因为调查期间他的经历和“双规”没什么区别:禁止与外界接触,并且有看守。他认为,如果不属于“双规”,这就是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作为一名法官,他陷入到一种十分意外的境地:从法律上讲,他是个自由人,但他觉得自己“有家不能回”,在外面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他担忧回到蒙城后,将继续上述纪委的调查经过。而6天的问话过程让他恐惧。
他甚至期待检察院早些立案,一旦检察院立案,事情将回到他所熟悉的司法领域,他表示愿意自首,并替自己辩护。
蒙城县纪委承认,目前的证据不足以移交检察院立案,甚至不足以“双规”,但可以认定为违纪。孙同林说,如果张春生不回来,纪委可以根据党的内部纪律对他采取处分。并把(举报)信转给检察院,由检察机关来调查他是否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