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民政、财政部门文件精神,茌平县自2013年10月份起,为具有茌平县户籍、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老年人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原已按《聊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享受一般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凡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其子女、村(居)委会代为申请。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关部门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依据上级民政、财政部门文件精神,茌平县自2013年10月份起,为具有茌平县户籍、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老年人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原已按《聊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享受一般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凡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其子女、村(居)委会代为申请。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关部门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