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的高官朋友是谁?刘汉保护伞是谁?(7)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4-04-09 10:38:01  评论(/)

据何冰日后涉案的司法材料显示,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何冰与赖昌星等人一起,从厦门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等货物,走私摩托车整车、发动机、全套和成套散件、机油,合计偷税总额达8.2405亿元。

1998年11月,何冰将西藏珠峰的摩托车相关业务剥离,组建上市公司珠峰股份,进入资本市场。曾在期货和证券市场呼风唤雨的刘汉,与何冰相识不晚于2000年,二人彼此投缘,迅速结盟炒作金路集团的股票。

刘汉与何冰的合作手法是,为避免引起注意,先由西藏珠峰代汉龙集团出面入主金路集团,再将汉龙集团旗下实业资产陆续注入上市公司,不断释放利好消息刺激股价攀升,让被套的庄家趁机出货。

位于德阳的金路集团号称川股第一股,后因经营不善,导致第一大股东四川三通被德阳国资企业联手逼宫出局。经刘汉斡旋,2001年3月,西藏珠峰以9000多万元的代价接手四川三通所持的金路集团14.64%股权,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取代后者成为金路集团第一大股东。

西藏珠峰在进入后,开始了一系列资产注入:由西藏珠峰代汉龙实业出面购得丰谷酒业股权,再将丰谷酒业注入上市公司;与德阳市国资公司合资成立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公司;拟收购刘汉控制的绵阳小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8.26%股权与此对应,股价也在变化。2001年3月,西藏珠峰进入时,金路集团股价在7元-8元间,当年8月,在丰谷酒业被正式注入期间,股价最高突破10元。此后,一直维持在9元-10元间。

2001年,刘汉组织大量资金建仓。但2002年1月底股价跌回8元以下,这年都徘徊于5元-6元间。即便继注入丰谷酒业之后陆续释放利好消息,也未能再有效拉升股价。

本来,金路集团找到了正寻求借壳上市的剑南春集团。2002年9月19日,金路集团公告称,西藏珠峰拟将所持上市公司14.64%股权转让给剑南春。此前剑南春已获得上市公司5.21%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与茅台、五粮液并称“茅五剑”的剑南春将优质资产注入,本应成为重大利好。但精心布局偏偏在关键时刻被意外打断——两天后的9月21日,何冰因涉及走私案被抓,西藏珠峰三名高管失联,这导致金路集团本已惨淡的股价继续下跌。受此影响,剑南春借壳上市梦成空。

何冰被抓,直接打乱的还有结盟炒作的计划,使得汉龙方面不得不在前台现身。

2003年1月4日,金路集团发布公告:经四川省高级法院审理并调解,西藏珠峰原所持的14.64%股份已转给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抵偿所欠1亿元借款——这笔钱被认为是刘汉借给何冰用于收购金路集团股权。汉龙实业由此取代西藏珠峰成为第一大股东。即便身为大股东,直至2008年6月刘汉才担任董事长,可见其行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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