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11 08:29:13  评论(/)

 为了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我局起草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gs@chinasarft.gov.cn。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86093288。 

请在电子邮件、信封以及传真件上注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6月10日 

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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