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公务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制度,宣誓词全文曝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24 17:19:46  评论(/)

1.jpg

中青在线北京6月24日电  今后,经过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将在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今天下午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一些国家还单独立法对公职人员宣誓制度作出规定。

草案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依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即我国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草案规定了65个字的宣誓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另外,草案规定了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着装应当整洁、得体。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