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29 20:59:28  评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