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法院拿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后我提起要求上诉,并且要求公检法部门把我之前提交给他们的两件带血的衣服和一件裤子,还有带血的纸尿布以及相关的证据准备好,我要求重新鉴定,但法院方说他们那里只有一件裤子和纸尿布,其它东西检察院没有提交给他们,让我找相关部门要;我打电话给检察院张科长问证物是否在他们那里,他说没有,刑警队没有提交其它东西给检察院,要我交给谁的找谁要,他们那里没有,我现在也不确定证物到底是由谁保管提交的,如果要重新鉴定我需要怎么做?如果我把东西拿回来了出问题到时候还说是我自己保管不好或者有动手脚吧!
还有就是判决书里面有提到对方家属代为赔偿5000元,他们家当时是有拿5000元给我妻子,让我们带孩子去医院看看和买些营养品而不是说是什么赔偿金啊;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事发第三天他父母来我家道歉并拿钱出来一张一张的在我们目前数,数了5000元多余的又放起来,然后还拿给我叫我点一下数,感觉像在还钱给我一样,我不接受,我说孩子上医院的钱我自己还有;然后他就把钱放在茶几上,当时还有旁人在场,旁边人说这钱是拿给孩子去医院,给孩子买些东西补补身体的,这钱他们也应该出,当时也说得很清楚这不是什么赔偿,只是道歉和为人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叫我妻子把钱收起,妻子是外国人也不大明白,就把钱拿在手上,我也不好叫她还给对方,毕竟当时他们说话都很和气,他父亲是我堂叔,他母亲是我亲婶婶的妹妹,关系摆在那里也没办法翻脸,毕竟犯错的不是他们,所以就收了5000元,现在却变成赔偿5000元了,当时在法院开庭之前审判长有问起过他们家是否给过钱,我也和他解释过有这么一回事,他还说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办法提供医疗开销,那就当这些钱作为给孩子的一点补偿,就不要再提起,所以我就没有另外说明了,谁知道这一转眼就变成对方家属代为赔偿的钱了……这种事情5000元就可以赔偿得了吗?
如果真的没有赔偿我也认了,但是刑期5年就能补偿我孩子所受到的伤害吗,他出来了,我孩子可能还刚刚要上幼儿园,能不能让我有点安全感,大家可以看看《素媛》《熔炉》这两部电影,或许会有更多感触吧。
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也不知道上诉是否很困难,只能拜托律师了,但律师也不能说什么都帮我处理妥当,所以有些事情还是想求助大家,证物重新鉴定需要怎么做,大概需要多少钱有人知道吗?律师也说不知道要多少钱,所以如果大家知道请告诉我,我好先筹钱,不会到时候什么都没有准备,这里先谢谢每一位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了,谢谢大家,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大家的,只能以孩子的事实作为平台,希望能促进律法改进和完善,能让将来更多的孩子受益不再受到侵害,更多的家庭不要像我一样的彷徨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