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1条内容规定,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7-04 16:57:19  评论(/)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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