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组织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对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完善“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精神,做好我省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我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省财政厅负责和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仍不能满足普查需要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统计和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省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17日印发
附: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赵润田副 省长
副组长 张积军 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潘振文 省统计局局长
刘同星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总队长
王宪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赵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庞敦之 省财政厅巡视员
刘玉明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成员 刘致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兴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冯建国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淼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杨喜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宇向东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承新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伟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辛福智 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向东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聂宏刚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周尊考 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王庆国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朱昆峰 省工商局副局长
苏庆伟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高强生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侯英忠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 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周尊考兼任
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