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起炎的联系方式和他的求救信
图为刘起炎的厂牌,下图为刘起炎的联系方式
在求救信中,刘起炎这样写道:
我于2014年12月18日入职广州创锐车用电器有限公司(属于广州维高集团,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7500元,约定工作岗位为“行政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17日。我实际上职务为“工程部数控主管”,对外称呼为集团制造经理。入职三个月后,因表现出*,工资由每月7500元增加到8000元。我一直勤勉尽责。
2014年5月25日,公司组织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主管以上人员到广州市慈铭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在体检当天,体检医生告知原告发现甲状腺结节,也就是甲状腺肿瘤,并建议我到大医院进一步检查。
2014年7月31日我被广东省人民医院B超诊断为甲状腺癌,需要请假入院手术,被广州维高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田定舒,在看过本人B超报告后和直属部长廖嘉业先是要求我自己自动离职或者辞职,我拒绝。后强令要求签署对本人降职降薪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方能办理请假手续。 由于协议书内容明显对我不利,协议书约定我从之前的行政管理人员将为技术工人,每月工资降至7000元。刚开始我拒绝签订协议,于是企管部部长田定舒要求我连续离岗,每天到公司编号为184的单独接见室等待进一步通知,导致我请假被拖延。
直到2014年8月4日,由于身心疲惫,我最终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迫签署了《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按照企管部部长田定舒的要求,签上2014年8月1日的日期。而这份《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在我不断追讨下,公司才于2014年10月29日发给我一份。(公司保留有当时的签收记录) 公司利用我对病情进一步恶化的恐惧和急于入院做手术的处境,要求我与其签订明显对我不利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试图逼我自动离职,实在是无良。 更是我自入职以来,被要求上级要求以生产任务急任务重为由,周一 至周五晚上17:30后开始加班,以整个2013年为最。但从未支付本人17:30-23:00期间加班工资。
现在,由于我发起劳动诉讼,公司以我告他们为由,自2014年11月起停发基本工资和生活费,2015年3月起停掉我的社保医保,而现在,甲状腺癌后又2015年11月9日我被诊断为白血病。因为没有了社保医保,我已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只能静静地等待人生最后时刻的来临。
这个世界有正义吗?我不知道。官司持续了一年多了,虽然我得到了广州市法援处的法律援助,可是,我想,我看不到官司的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