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只有何良贵、雷荣辉、艾清水三人的对话与沟通内容,无“露露”说话的内容描写。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卖*女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
知情人没有向澎湃新闻提供“现场画面”的证据。该证据到底是*爱图片、*爱预告片还是其他证据,尚需当地官方揭晓。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13年,对此事很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澎湃新闻,“露露”很年轻,20多岁。
知情人说,“露露”不是东乡县人,身材、长相他不知。
何玉玲在看守所内接受卖*女的*服务,**资多少?由谁支付?这些详细信息还有待官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