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年前的盛夏,张田(化名)没有走入老师何生强的家,她也和其他同学一样演绎着青春的梦。这只能是假设了,她年轻的生命在2013年8月17日陨落,而伸来魔掌的竟是自己的老师。
何生强出生于1970年10月,曾是昌乐县平原中学教师。2013年8月17日晚,他喝了酒后,将顺路同行的学生张田诱骗到昌乐县红河镇自家房间内,采取暴力手段将张田强*。
为了灭口,何生强用枕头捂住张田的口鼻,导致其窒息死亡。这还不止,第二天上午,何生强在房内用刀将张田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至昌乐县红河镇平原汶河大桥东侧的河滩内和安丘市凌河镇曹家陡沟村东一池塘内。
花季少女一夜间殒命,令人惋惜。张田的初三班主任曾表示,她是名很优秀的学生,*格内向、文静、不张扬,在班里很听话,作风很好。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生强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关系,为灭口而杀人并碎尸灭迹,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生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何生强认为自己是初犯,曾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最终被省高院驳回,维持原判。近日,罪犯何生强已依法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