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屿最新事件2016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12 19:15:0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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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告,若中方舰艇再驶入钓鱼岛有关海域,影响国际法下的船只通航自由,日方将基于国际法发出“警备行动”命令,要求自卫队船舰出动,尽快驱走中方舰只。

据日本《读卖新闻》1月12日消息,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无害通过权”,即在和平、安全且不威胁秩序的情况下,即使是军舰也可自由行驶通过他国领海。但由于中国主张拥有钓鱼岛领土主权,因此日本政府单方不认为,中国军舰的行驶为“无害通行”。

日本外务省官员称,“如果中国声称‘无害航行’,等于是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

消息指,日本政府制定新的应对方针,一旦发现中方船只进入钓鱼岛海域,将基于国际法发出“警备行动”命令,派海上自卫队舰船迅速驱赶中国“军舰”(日方称中国海警船为军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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