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旁随机犯案 恶狼判刑又赔百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18 17:17:51  评论(/)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8日电)有*侵前科的傅姓男子,被控在台北一处校园旁随机强抱女子,出言威胁“我是通缉犯”,再以手指*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傅男须赔女方新台币105万元确定。刑事部分,傅男去年底遭判刑5年徒刑确定。判决指出,傅男在民国103年12月间晚间9时许,在台北市一所国中旁随机找寻对象犯案,发现被害人行经人行道,以强抱捂嘴方式,强行亲吻女方脸部并摸胸,再将女方推倒游览车旁,威胁说“我是通缉犯,不要考验我的耐心,只要一下下就好了,你想不想活命”等语,使女方心生畏惧,不顾女方佯称有爱滋病为由,予以手指*侵。后来在国中运动的民众听到女方呼救声,前来察看并出声制止,傅男才逃离现场;女方报警处理。法院审理期间,傅男供称因感家里生活及经济压力太大,犯案前曾想过上旅店找小姐,但因太贵而作罢;被害人则说,这件事对她生活影响很大,原本从事需要动脑之工作,但这件事发生后,就无法好好思考,并需接受精神科治疗创伤,且先前并无*经验,现在感到恐惧,也影响人际关系,她不原谅傅男,也不和解。法院审酌,傅男从少年时期起,即有数起妨害*自主前科,每次犯案均系随机挑选对象,手法类似,即先尾随被害女子,再伺机自背后抱住犯案,显见恶习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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