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环保局会同调查站揪出不法化制场私埋管线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18 23:05:15  评论(/)

【大成报/云林县报导】云林县环境保护局今年1月18日接获民众陈情本县褒忠乡某化制厂疑似埋设暗管私下将废水排放至马公厝大排,经环保局会同云林县调查站、当地村长、民意代表及媒体前往稽查并进行管线开挖作业,发现厂商未经主管机关核准迳自私设管线,将厂内集水井之废污水排放至厂外,已明显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之1规定。

本案为云林县自行政院环境保护署104年2月4日大幅修正水污染防治法后首件重大污染案件,依据新修法令将处新台币6万元至2,000万元罚锾,并立即要求进行管线封除作业。

云林县环境保护局表示,本案除钜额罚锾外,将要求业者依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完成相关设施单元之累计型水量计测设施、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及摄录影监视系统,并应与本局完成连线。

县环保局局长林长造呼吁,若发现水体颜*异常或事业偷排废水者,请拨报案中心免付费专线0800-556-003通报检举,环保局接获检举后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派员前往稽查取缔,以遏止不当环境污染行为,以维护你我周遭的水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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