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钟姓男子去年吸毒后,与张姓药头友人起争执,愤而杀人。法官指出,钟男拿刀猛刺张男,再用毛巾勒颈、电线捆绑手脚,还塞住口鼻确保死亡,手段凶残,但犯案2小时自首坦承一切,有悔悟之心,嘉义地院判一审刑16年、并科罚金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法官表示,钟男高中肄业,现无业,有多次施用毒品、诈欺、抢夺等前科,警方赶抵命案现场时,张男颈部被毛巾缠绕,双手遭电线与胶带捆绑,口鼻被胶带封住,早已死亡。
钟男杀人后抢夺1万2千多元现金,警方另扣得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具杀伤力手枪。法官认定,杀人、毒品、窃盗罪都成立。
钟男辩称,之前与张男出门都想早点回家,却遭对方持枪恐吓,案发当天在外碰面又遭恐吓,返回张男租屋处后,对方继续辱骂,阻止他回家;法官认为,钟男为毒品产生依赖关系,仅为单方面之词,且手段凶残,不让张男有存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