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排妹杠壹周刊 互告获不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19 12:25:06  评论(/)

艺人“鸡排妹”郑家纯去年因跟拍事件杠上壹周刊狗仔队,双方闹上警察局互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今天将郑家纯、壹周刊记者等不起诉。

鸡排妹去年3月与壹周刊记者发生纠纷,她认为狗仔队未经允许拍摄住家社区及她与家人用餐过程。

壹周刊表示,拍摄的是鸡排妹在公开场合日常活动,并指控鸡排妹抢走记者手机,双方互告。

壹周刊对鸡排妹提出强制、毁损与诬告之诉,鸡排妹则反控壹周刊记者涉犯妨害秘密。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双方罪嫌不足,都给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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