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今公布104年职灾失能劳工就业关怀调查结果,46%职灾劳工受伤前工作年资不到5年,65.6%受访者有工作但隔了1年多才复工,受伤前后月薪少3548元。
劳动部统计处以民国101年7月至103年6月间,曾请领职灾失能给付的劳工为调查对象,办理“职业灾害失能劳工就业关怀调查”,回收有效样本3013份。
调查结果显示,职灾失能劳工受伤前的工作身份多为“受雇者”,工作型态为“全日工作”者。劳工受伤前在该工作场所工作年资以“未满2年”最高,“2年至未满5年”次之,合计46.4%。以“25年至未满30年”最低。
职灾失能劳工重返职场情形,65.6%职灾失能劳工目前有工作,男*有工作的比率高于女*,但平均需要12.6个月才能恢复工作:“1年至未满2年”最高,其次“半年至未满1年”及“未满3个月”。
从年龄观察,年龄越高所需要恢复期较长,以65岁以上者需16.1个月最长,15至24岁者11.1个月最短。
目前有工作的职灾失能劳工,有61.9%“返回原工作场所”,没有返回原工作者原因包括“想转换不同的工作内容”、“无法接受原雇主提供的职务”、“从事工作责任较轻的工作”
这些重回职场的职灾劳工,平均每周工作43.8小时、月收入新台币3万2214元,较受伤前减少5.4小时及3548元。年轻是优势,25岁以上者受伤后,工时及收入都会减少,愈年轻减幅愈小。
至于职业灾害失能劳工没工作的原因有“已无法再工作”最高,其他为“仍在接受治疗暂时无法工作”、“行动不便”和“正在找工作”。
目前没工作但还能工作者中,有35.5%想参加职训,多数希望参加“中餐烹调”及“烘焙食品”(17.2%)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