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会办理农保被保险人及渔会办理甲类会员资格清查时,屡屡发现农保被保险人或渔会甲类会员之户籍已迁离原农会或渔会组织区域,而丧失会员资格,但也未重新申请入会,致不具申领老农津贴或请领农保保险给付资格之情形。屏东县政府农业处姚志旺处长表示,为避免该等情形发生,影响农渔民权益,农业处已辅导辖下农会及渔会利用各种适当场合或管道加强宣导,农会会员或渔会甲类会员,倘户籍迁离农会、渔会组织区域,为法定出会,如拟再为农会会员、参加农保或为渔会甲类会员,应重新向户籍所在地之农会、渔会申请,以维护个人权益。
姚志旺处长呼吁,为避免类似情形发生,已请辖内各户政事务所于柜台张贴叮咛文字,并适时提醒农、渔民(含非农会会员农保被保险人)办理户籍迁移时,应注意是否影响其申领老农津贴或请领农保保险给付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