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工火力电厂环评 退回主管机关确认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0 13:25:31  评论(/)

环署今天审查彰工火力发电厂第6次专案环评,因此案申请逾7年,时空背景有高度差异,环评小组共识决议此案退回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重新确认。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上午召开“彰工火力第一、二号机发电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专案小组第6次初审会,彰化环盟与多名立委在会前到环署大门前抗议强调,“台湾并不缺电,为了维护人民健康与空气品质,不该再开发火力电厂,环保署应撤销此案。”

环团也在会议中说明,此案早在民国93年8月10召开第一次环评审查会议历经4次小组会议,于94年9月第134次大会决议此案进二阶环评审查。之后在96年4月召开第二阶段第一次环评审查会议就决议“不应开发”,台电公司却在小组会议结论未送大会决议前,就撤销此计划。

环团表示,随后台电于97年8月26日又将此计划重送环署审查,计划书内容与名称几乎一样。这计划显然是“歹戏拖棚”最佳写照,呼吁应尽快撤销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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