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检举未纳保 工会政大各执一词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0 14:25:13  评论(/)

高教工会今天表示,去年中政大5名学生助理检举校方未投劳保,已获北市劳工局确认为劳雇关系。但政大校方回应,案例都是发生在去年6月17日前,后续已按规定处理,没有违法。

兼任助理纳保争议延烧超过1年,教育部和劳动部于104年6月分别颁布办法,将兼任助理分成劳雇型和学习型,前者必须投保劳保,并提拨劳退金。

不过上述作法增加财务负担,引起多校反弹,并担心破坏师生伦理。学生和工会组织也不买帐,主张不该区分2类型,兼任助理应一视同仁纳保。

高教工会今天在台北召开记者会,拿出公文书佐证,指北市劳工局已判定政大5位助理与校方具劳雇关系,并要求开罚。

检举人陈姓学生表示,自己的工作包括整理图书、在办公室值班、递送公文等,工资以时数计算,对价关系明显。另一位刘姓学生也说,自己是去所办打工,不是去学习。

高教工会以上述案例,指政大区分“学习型”和“劳雇型”助理是规避雇主责任、罔顾劳动法令。对此,政大校方则澄清未违法。

政大主秘王文杰表示,高教工会所提5案,都是发生在去年6月17日之前。在那之后,都已按教育部和劳动部规定办理,5人中有2人已签署“学习型关系认定表”,属于学习*质,1人转为计划类劳动型兼任助理,剩下2人领取的助学金至去年7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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