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网购50万3C 夜半拿刀抢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1 07:35:05  评论(/)

宜兰县林姓男子网购50万元3C产品,选择超商货到付款,伙同叶姓朋友17日凌晨,持刀到超商行抢,结果抢错包裹,打开一看竟是健身器材,一怒之下弃于路旁,因林留在包裹上收货人联络方式,是林的手机,礁溪警方调出林的照片,店员指认无误,隔天就将他逮捕,依强盗罪嫌移送法办。

19岁林姓男子,以假名网购笔记型电脑、平板电脑等价值50万元3C产品,并选择货到付款,指定头城镇一家超商取货。

林姓男子不愿花钱取货,异想天开想抢走,17日凌晨4时,林伙同18岁叶姓男子,带刀前往便利商店,将店员押到厕所捆绑,看店员挣扎,林还告诉他“不会对你怎样!”林、叶在店内翻箱倒柜,却找不到他网购的3C产品,最后抢走2个名字相似的包裹后离去。

两人之后打开包裹,赫然发现,里面只是健身握力器和床单,并不是他网购的产品,随手丢弃路边。

警方认为嫌犯没有抢钱反而抢网购的物品,可能和网购物品相关,店长提供有怀疑物品的资料来源,林姓男子用假名订货,但百密有一疏,留下自己手机号码,警方追踪手机号码,调出林男照片,店员指认无误,发现林竟是诈欺通缉犯,循线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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