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被控受贿案,台北地院今晚指出,林锡山否认犯行,但依行贿厂商供述等足认嫌疑重大,且说法与共犯及证人不同,裁定羁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侦办立法院资讯处资讯系统采购舞弊案,昨天展开搜索、约谈行动,今天清晨将林锡山、秘书长室科长陈亮吟、网远公司实际负责人李保承及业务经理林明玉4人声请羁押禁见。
台北地院下午召开羁押庭,晚间裁定林锡山等4人羁押禁见。
法院指出,林锡山经讯问后否认犯行,但依卷内立法院资讯处人员、涉嫌行贿厂商供述、通讯监察译文、行动跟监资料、扣案文件、资金流向资料等,足认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表示,林锡山涉犯重罪下有畏罪逃亡动机及能力。此外,林锡山的说法其他相关共犯、证人多有歧异,再依扣案的金钱、文件等情形,有事实足认他有灭证、串证之虞。
法院说,本案经搜索扣得相关标案资料及林锡山个人文件资料及电磁纪录,尚有厘清的必要。
除了林锡山外,陈亮吟等3人,也否认犯行,各自所述与其他相关共犯、证人多有歧异。
法院指出,陈女为林锡山处理各项公务、私务的范围,足认有相当信赖关系,且依扣案金钱及文件,她也有串证之虞。10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