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强国妈大街呛台湾歌手:不要脸!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4 05:10:23  评论(/)

娱乐中心/台北报导

强国人的嚣张过分又添一桩。“星光帮”歌手吴忠明,近日在澳洲墨尔本取得街头艺人执照,并且在脸书预告,自己将在唐人街表演,没想到之后却突然向网友道歉“放鸽子”,原因竟是遭到强国大妈闹场。

对方不仅放狗踩器材,还拿西瓜砸他的脸,甚至公开骂得很难听说:“你们台湾人就是不要脸!”令他非常难过,后来只能默默移到人烟稀少的地区,导致当天收入只有14元澳币。

▲▼这位大妈在墨尔本当地经营礼品店,恶评不断。

他在脸书叙述整个受辱过程如下??

我知道蛮多朋友昨天到了唐人街却没有看到我的演唱, 首先我想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昨晚是我拿到证照之后第一次正式在澳洲开唱, 由于我只是一个菜鸟, 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跟老街头艺人们抢位置, 于是我跟朋友就移动到唐人街里面表演, 但,就在这个时候! 一位自称来自内地的澳洲公民大妈,不对,是大姐,突然…… 拿着手机对着我们的脸,对,是脸, “录影拍照” 而且是正在我演唱当中…… 后来,她就回到她的“礼品店”里, 牵了一只狗狗出来,是很可爱的狗狗~ 手上还提着一小包西瓜…… 突然!! 她开始荒唐地阻止我们的演出!! 不但直接挡住我的观众,还开始把西瓜散落在我们的脚边,并且大笑打闹地喂起狗来…… 台词大约是 “我在这里十年,你们才来多久?” “滚别的地方去赚你的零钱!” “这么不要脸~” 等等激烈的歧视话语。 然后, … … … … 她拿那包西瓜打我的脸。 打我的脸。 我的脸。 我的。 脸。 脸上跟衣服上沾着狗狗的西瓜汁液, 心里充满的是屈辱和疑问, 这是来到墨尔本以来我觉得最不愉快的经验…… 我不知道我们做了什么, 我的街头艺人证是合法取得的, 我的团队演出内容和音量是合法的, 我的演出地点是政府核准的, 我的表演范围不影响街头行人和店家营业, 而她的店面位在距离我们的演出超过十公尺的对面,绝对是不会影响她的生意的…… 我不明白, 一切都在合法的范围之内, 是为什么她有必要用这么激烈的手段, 赶走我们这些努力活下来的孩子…… 有人跟我说过, 在澳洲,永远是华人欺负华人…… 这是真的。 我的教养跟礼貌, 告诉我不要跟她争吵, 但她甚至还推挤我,抢我的麦克风大声嚷嚷…… 旁边听歌的白人和香港朋友们还上来试图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可是,又能怎么办? 在国际舞台上,亚洲人始终是弱势, 那是我们自找的。 原因我们自己想想吧! 于是,我们离开, 走到没有人会在意的地方, 静静地唱, 唱我的伤心,唱我的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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