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借”流莺**易 妇判刑3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5 08:05:17  评论(/)

房子不要随便借人!黄姓妇人的套房借流莺使用,与男客*交易后,应召女子给黄妇150元清洁费,但被埋伏员警逮到;黄妇被依“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交容留营利”的妨害风化罪法办,二审判她徒刑3月,易科罚金要罚9万元,还要没收150元清洁费。

判决书指出,60多岁黄妇前年6月提供自己中区1间套房,让流莺带男客进入*交易,流莺再给黄妇150元清洁费,员警埋伏,等流莺和男客结束交易后逮人,流莺称向黄妇借套房*交易。

一审依妨害风化罪判黄妇徒刑3月,易科罚金要罚9万元,还没收150元清洁费,黄妇赔了夫人又折兵,她不服上诉。

黄妇说没租套房给流莺,是被陷害,她已有多间套房出租,有稳定租金,没必要再提供套房让流莺与男客*交易;她指当时流莺带人来敲门,说要租房间,看了不适合就没租,坚称没收到150元清洁费,还指流莺离开约20分钟后就带警察来,是套好故意陷害她。

流莺却说,她与黄妇认识10多年,对方知道她是流莺,当天和男客在黄妇套房*交易,她收1500元,要给黄妇150元清洁费时,身上零钱不够,她还拿1千元要让黄妇找,黄妇找不开,流莺再向男客拿100元,自己掏50元硬币给黄妇。

法官说,流莺与黄妇没恩怨,不需诬陷她,依流莺和男客说法认定黄妇提供套房让人*交易,已构成妨害风化罪,可再上诉。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