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光电李姓前执行副总任职时涉嫌盗卖技术给中国大陆的科技公司,调查局台南市调处昨晚将全案移送南检,李前副总等5人今天分别以新台币10万元至20万元交保。
市调处指出,设于南科园区的新世纪光电,是国内制造LED发光二极体磊晶及晶粒的知名大厂,也是上市公司;当时兼任技术长的李姓前副总经理,民国102年涉嫌盗卖公司技术给中国大陆一家光电科技公司。
市调处表示,李姓前副总离职后,再带着新世纪光电赖姓晶粒技术开发处副处长、林姓晶粒技术开发部经理、王姓晶粒产品开发处副处长、赖姓晶粒产品开发部经理、林姓磊晶产品开发部技术副理、吴姓磊晶制造处经理、李姓工程处副处长兼任晶圆部、基板部主管等人,另在台南市南区另设錼创科技公司,专门贩售技术。
新世纪光电去年惊觉技术疑遭盗走,立刻报请调查局台南市调处调查,市调处昨天搜索传唤李前副总等10人到案,昨晚移送全案,包括8名被告及1名证人。
南检讯后,李前副总依违反营业秘密法罪嫌以20万元交保,赖姓副处长、林姓经理、王姓副处长及赖姓经理则分别以10万元交保,其他4人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