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第二期计划 不再独尊影视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6 12:05:21  评论(/)

文化部26日公布文创投资二期计划获选的10家创投团队,希望他们成为台湾文创发展的有力后盾。文化部长洪孟启表示,第一期文创投资计划偏重影视类别,经过调整后,第二期将文创法涵盖的15个项目都纳入投资标的,鼓励以大带小、跨域整合,希望让文创投资更多样化、多元化。

文化部文创投资二期计划争取到国发会支持,匡列新台币20亿元,经过评选,共有10家创投团队出线,并在26日正式公开亮相。

10家入选的创投公司分别为大亚创投、之初创投、中国信托、台湾新光国际创投、永丰创投、英属维京群岛管理顾问公司、国联创投、创新工业技术转移公司、丰利创投、宝利创投。这10家当中,除中信与丰利外,其他8家都是首次入选文创投资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工研院转投资的“创新工业技术转移公司”也首度参与文创投资计划。执行副总张清俊表示,工研院过去擅长科技与文创结合,同时与国际有许多连结平台,未来希望在文创投资计划中呈现。另外,国联创投已经取得故宫南院文创园区规划与经营权,将来会透过该场域搭设平台,让台湾文创业者有发挥空间。

文化部长洪孟启表示,文创投资二期计划的最大特*就是不再像第一期一样独尊影视类别,而是将文创法涵括的15个项目都纳入投资标的,?希望让文创更多元化。洪孟启说:‘(原音)大的方向来讲,就包括创意、包括设计、包括推广的平台、包括行销的通路、包括影视界、包括展演、艺术这方面,通通都涵盖在里面去,最重要我们希望说能够...因为文创本身就非常多样、多元的发展,我们希望朝这样的方向去发展。’

文创司司长陈悦宜表示,文创投资二期计划放宽投资门槛,投资对象除文创事业外,一般非文创公司只要能协助文创事业发展,也可获得投资;另外也针对具指标*文创业者提高国发基金与创投公司的投资比例为3:1;文化部也将媒合部内的扶植团队与个人及创投公司合作,希望发挥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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