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郑捷犯下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伤,法院二审判郑捷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首度开庭,郑捷委任律师希望停止审判,声请释宪。
郑捷于民国103年5月21日在台北捷运板南线龙山寺到江子翠站间持刀杀人,造成4死22伤。一、二审依杀人罪、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上午开庭,郑捷、被害人家属都未出庭。受命法官黄瑞华谕知多项争点,包括是否应提讯郑捷到庭、原审认为台大医院精神鉴定报告有证据能力,有无违法、侦查中郑捷没有律师协助,是否违法、本案判处死刑是否违法或不当等。
郑捷委任律师林俊宏表示,希望能提讯郑捷到庭做最后陈述,死刑涉合宪*,盼停止审判,并声请释宪。他指出,精神鉴定报告当初有用药辅助,不符一般规定,二审时法官不让律师诘问台北看守所心理师,也未处理郑捷教化可能*。
莅庭的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朱朝亮表示,被告上诉无理由。当初精神鉴定用药是经过郑捷同意,未侵犯诉讼防御权,也在判决里详述郑捷有无教化可能。法官在庭末谕知,全案择期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