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应当是指“政法委员会”权力范围之内的那些事务和相关机构,相关工作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领导。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而政法机关则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国家安全部门、反邪教机构、武警部队等相关的部门。
另外,按照中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法学和政治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的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之为“政法” 。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机关工作公务员均享受警衔津贴。